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现状,湖北省再出重拳聚焦绿色发展,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了全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土壤污染预防、关注农产品产地及居住商业等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定下了土壤污染防治规矩。
经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2月1日,《条例》获大会高票表决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从准入方面作了严格规定: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土壤环境的生产项目名录,并限期淘汰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各级环保部门重点加强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的监测、监控和监督检查。
为真正实现源头预防,《条例》还规定依法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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