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柚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宝山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柚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3月获得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以沪宝环保许 [2017]264号文的批复同意。目前该项目建设已完成,已在网上向社会公示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l 项目名称:上海柚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l 项目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583号2幢
l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柚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l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l 租赁标准厂房,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
l 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 万元;
2、环评文件审批
表1 环评文件审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编制单位 |
批复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上海柚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宝山区环保局 |
沪宝环保许 [2017]264号 |
2017.3.8 |
3、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
表2 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类别 |
项目 |
验收内容 |
备注 |
主体建筑 |
维修车间 |
二类机动车维修:年修理汽车2000 辆;维修过程中涉及喷漆、清洗、干磨、焊接等工艺,以及各类汽车零部件更换。设有2间喷房。本次验收1间喷漆房。 |
|
公用辅助工程 |
依托厂区现有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设施,以及与工程配套的通讯、消防等设施。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建设方已在焊接和打磨工位配备除尘设备,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不外排。 有机废气:喷漆在全封闭的喷房内进行,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处理效率>90%。 |
|
废水 |
本项目厂区内已雨、污水分流。汽车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固废 |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置于现有垃圾房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一般工业固废:废配件等维修类配件集中收集,定期由物资回收企业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油漆桶、废过滤棉等。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并已做好危废备案。 |
l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
表3 主要产品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1 |
汽车修理 |
2000辆/年 |
2000辆/年 |
l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表4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成分 |
比例 |
性状 |
年用量 |
1 |
机油 |
基础油、添加剂 |
100% |
液态 |
1t/a |
2 |
主漆 |
不饱和树脂 |
25% |
固体份 |
0.1t/a |
聚酯树脂 |
20% |
固体份 |
|||
丙烯酸树脂 |
20% |
固体份 |
|||
金属氧化物 |
10% |
固体份 |
|||
有机颜料 |
10% |
固体份 |
|||
乙酸乙酯 |
15% |
挥发份 |
|||
3 |
稀释剂 |
乙酸乙酯 |
30% |
挥发份 |
0.05t/a |
正丁醇 |
30% |
挥发份 |
|||
苯 |
15% |
挥发份 |
|||
二甲苯 |
25% |
挥发份 |
|||
4 |
电焊条 |
铜 |
100% |
固体 |
0.03t/a |
5 |
各类成品汽车零部件 |
- |
100% |
固体 |
若干 (约2000套/a) |
l 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举升机 |
台 |
6 |
2 |
四轮定位仪 |
台 |
1 |
3 |
轮胎拆装机 |
台 |
1 |
4 |
轮胎平衡机 |
台 |
1 |
5 |
发动机吊车 |
台 |
1 |
6 |
变速箱托架 |
台 |
1 |
7 |
千斤顶 |
台 |
1 |
8 |
发动机翻转架 |
台 |
1 |
9 |
光盘机 |
台 |
1 |
10 |
充电机 |
台 |
1 |
11 |
大灯测试仪 |
台 |
1 |
12 |
车身校正系统 |
台 |
1 |
13 |
空压机 |
台 |
1 |
14 |
废机油抽接油机 |
台 |
1 |
15 |
手动砂磨机 |
台 |
1 |
16 |
外形修复机 |
台 |
1 |
17 |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 |
台 |
1 |
18 |
工具 |
套 |
若干 |
19 |
喷漆房* |
间 |
1 |
*本次只办理1间喷漆房验收手续,待另1件喷房建成后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l 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图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待修车辆进厂登记后检验,再分两个步骤:
①对车辆损坏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替换,完成后由客户验收;
②对车身表面的各种坑、凹、陷修复的方法是钣金(敲打、少量焊接)、打腻子(钣金后不平整的地方要用一种黏土状名为腻子的材料涂平)、打磨(打磨修整腻子的凹凸面)、喷漆等工序进行修补,完成后由客户验收。客户验收合格后,即可出厂。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①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建设方已在焊工区配置1台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由吸气臂集中收集进入焊接烟尘净化器内部,经过滤-吸附处理后(除尘效率99%),洁净的空气经出风口在车间内排放(不外设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
②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少量打磨粉尘。建设方使用的打磨设备自带除尘装置,打磨产生的打磨粉尘由吸风口集中收集进入除尘设备内部,经过滤处理后(除尘效率99%),洁净的空气经出风口在车间内排放(不外设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
③有机废气
建设方预设2间封闭式全自动喷漆房,对汽车表面油漆损坏部位进行补漆。现只建设完成1间封闭式全自动喷漆房,故本次验收只验收1间喷房。第二间喷房待建设完成后另行办理验收手续。喷漆及烘干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捕集收集后的先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风量8000m3/h,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VOCs排放量为0.0065t/a。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
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厂区内已雨、污水分流。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置于现有垃圾房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2.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配件等维修类配件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2t/a。集中收集,定期由物资回收企业回收处置。
3. 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漆渣的废过滤棉和油漆桶,产生量共计为4t/a。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并已做好危废备案。
企业对产生的固废100%处理处置,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方已对喷房风机、空压机等产噪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基础减振(设备与基础间设置减振器)、隔声(车间设置隔声窗、隔声门)。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已确保厂界噪声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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