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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项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017-07-12 点击数:1859

   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项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宝山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05年6月获得宝山区环境保护局分别以2005登记表-378号文的批复同意。现已完成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以及网上公示,现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地址:盛星村第五队,石太路660号

    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堆场面积(平方米):堆场面积600m2(租赁盛星村民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盛星村第五队,石太路660号)

厂区主要为堆场

2、项目主要内容

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约为2万元。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

废旧金属收购堆放量4000吨/年。

主要原材料:

1 原材料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1

废旧金属

4000吨/年

 

主要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

2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剪切机

1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1、污、废水

1)本项目厂区内已雨、污水分流,无生产性废水。现有生活污水暂时储存于化粪池内,定期委托上海月罗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清运。

2)厂区内已设有排水沟、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2、废气

1)职工生活垃圾计划分类袋装,置于现有垃圾房内,及时清运,以防异味散溢。

2)化粪池加盖加固,基本无异味散出。

3)定期人工洒水,减少场地扬尘。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方对各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已采取基础减振(设备与基础间设置减振器)。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已确保厂界噪声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

4、固废

1)职工生活垃圾计划分类袋装,置于现有垃圾房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

2)场地地坪已硬化,做好防渗措施

5、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机构

公司配备了环保管理室,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制度。

定期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站。

6、排放总量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不涉及此内容。

 

上海树林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