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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场地修复工程

2020-12-18 点击数:2009
工程名称:上海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场地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上海市淞南镇淞行路228号
建设单位:上海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修复施工单位:苏州同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监理单位: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宝山区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位于宝山区淞南镇东部,地块东至淞行路,南至规划国帆路西延伸段,西至规划丁巷宅路,北至规划瑞吉路。

   项目地块面积约为67021.60m2,原用地类型为工业企业用地。根据规划,该地块将再次开发利用为商办用地。本市《关于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沪环保防〔2014〕188号》中明确规定对原工业企业或市政设施关停并转、搬迁,腾出场地通过土地出让或划拨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再次开发利用为居民住宅、商业办公等环境敏感性用地项目开发的,需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前期,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上海宝山区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上海宝山区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上海宝山区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明确了污染范围及污染深度和健康风险。
   根据环保部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为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安全,需要对该场地的受污染土壤进行治理,确保达到修复目标值。